根据蕺山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6月30日,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蕺山新村内放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了捕杀。
小区内禁养鸡鸭等家禽,但个别居民陋习难改,影响了小区环境卫生,引起其他居民的强烈不满,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个别养殖居民不听劝说,依然我行我素。在社区再次向养殖居民送达书面通知后,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对放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了捕杀。对此,居民群众纷纷表示支持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