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7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又公布了相关补充意见,明确将餐饮店、服装店等零售服务场所纳入“限塑令”适用范围。“以后到饭店吃饭,打包的塑料袋该不该收费?”近日,不少消费者打通日报新闻热线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对此,我市工商部门称,目前,暂未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一切规定以正式的文件为准。
“我也是从新闻报道中知道餐馆业不能免费提供塑料袋,可没有接到绍兴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昨天,在市区同心楼工作的一名服务员对记者说,“暂时我们还不会收费。不过,如果真的收费的话,肯定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意,几角钱的馒头还要收两角钱的塑料袋,顾客肯定不愿意。”
记者走访了市区劳动路上的五六家中小餐饮店,店方基本上都表示目前打包不收取塑料袋的任何费用。市区的“国际”、“王朝”等大型酒店也都表示还未收取打包费用。“我们一般会建议客人适量点餐,如果一定要打包的话,我们有打包盒提供给客人,但不提供塑料袋。”绍兴国际大酒店餐饮部殷经理介绍。
昨天,市工商局市场处陈处长告诉记者,目前市工商局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限塑令”补充意见的文件。对于餐饮业是不是免费提供塑料袋,一切以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如果收到文件工商部门将严格按文件执行。
(责编: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