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学生在试衣间试衣时,衣服钱包被盗,穿着内衣在试衣间中等候1小时,等好友赶来掏钱买下新衣服才得以脱身。昨日,她将该商场起诉到江北区法院,索赔5000元精神损失费。
22岁的王茜(化名),是工商大学的学生。
她称,去年7月中旬,她在江北步行街某大型商场买衣服。在试穿衣服时,她把自己的衣服放在试衣间,等她照完镜子回到试衣间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衣服和衣服中的钱包不见了。她随即叫来销售人员和保安,一边与保安商量能否通过看监控确定小偷去向,一边与销售人员商量,借件衣服回家,并且愿意写下借条。但是,这些要求都被拒绝了,理由是监控录像只有警方有权利查看;至于出借衣服,销售人员说怕她是小偷。协商无果,她只得穿着内衣躲在试衣间,并借电话向朋友求助。1个小时后,朋友赶到,付钱为她买下一件衣服,她才最终离开了商场。
王茜认为,衣服被盗是商场管理的失责,事发后又缺乏人性补救,使得她在精神上受到伤害,于是起诉。
商场的律师辩称,商场在许多显要位置张贴了“请顾客注意随身财物”告示,销售人员没有发现小偷,王茜衣服被盗是她自身的原因造成,并不是商场失责。至于王茜借衣服被拒,是因为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销售人员有权利拒绝她的要求,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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