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绍兴县户籍的生育管理对象,虽非绍兴县户籍但配偶(丈夫)为绍兴县行政管辖区域内户籍人口,且生育管理地在绍兴县行政管辖镇(街道)的在孕、待孕妇女,每人可领取300元的免费优生服务券。”这是《绍兴县优生服务券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一项内容。
优生服务券是政府引导婚育群众开展优生优育,倡导和资助目标人群自觉参与优生促进工程的一种服务凭证。优生服务券由该县人口计生局、财政局统一印制,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凭目标人群的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等发放,服务项目主要是“优生四项监测”和优生营养素补充。另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生育的第一个孩子患有各类残疾的家庭可免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其经费由县财政安排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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