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民校不得聘用被辞老师?
“在长安沙头社区某民校应聘时,该校校长对我的讲课很满意,但却明确表示不能录用。”周老师称,该校长亲口告诉他,文教办已打过招呼,要求各民校不得聘用东安小学已辞退老师。李老师和黄老师也向记者反映同一情况。
老师发来的校讯通信息则显示,文教办短信通知各中小学上报本学期辞职、辞退老师名单以便汇总,但并未提及其他要求。
有被辞老师称,事后文教办曾召集各民校老板,要求其不得招聘“这些不听话的老师”,并由老板向校长口头传达。
部门回应
文教办:从未提出此要求
针对部分老师的投诉,长安镇文教办曹姓工作人员称,该办确曾发出通知要求各校对师资情况进行统计,其中主要统计各校有多少被辞老师和离职老师,掌握民校师资情况,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至于要求各民校不得聘用已辞退老师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教育局:将跟进调查处理
教育局人事科袁姓负责人称,学校虽有用人权,但在解聘老师时需提前1月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凡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校方还需支付被辞老师1个月的工资补偿,没有书面通知的则以投诉之日起计算。该局民管科科长尹淦江亦表示,该科对此事将跟进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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