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
对不还款大学生区别对待
“不还款的大学生应该不能都说是故意不还,也应区别对待。”中原区政协委员程元国说,对于恶意拖欠不还贷款的大学生,银行系统应该出台相关的规定,严格约束他们,可以列入黑名单中。“但是,也有因为就业后找不到工作,家里有生病的,或者因为其他非主观意外的原因,还是希望银行和法院继续给这些学生以宽容心态,重新和他们签订个还款协议。”
学生建议
可改为生源地银行提供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大部分助学贷款的还贷期限为3年或4年,不少高校的学生都希望还贷期限能适当延长。“有钱的话,谁愿意背负‘欠债不还、不讲信誉’的罪名?”一位大学生表示,毕业一两年,如果脚跟还未站稳,自己的生存问题都没解决,还贷当然成了难题。学生们普遍希望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当前的就业形势,适当延长还贷期限。
郑州大学大三学生小齐认为由生源地银行提供贷款,并负责收纳还款的做法很好,这样的话,毕业后无需把钱寄回学校所在地的银行,大大方便学生还款。线索提供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