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楼:开发商延期交楼
业主们称,退房的原因主要不在楼价,而是开发商延期交楼,严重违约。记者在一名业主的合同上看到,房屋应该是在2008年3月31日交付使用,逾期超过120天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这批业主告诉记者,开发商一直没有下发收楼通知书,而是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在6月28日发了一封律师函要求业主收楼。律师函中提到,在3月31日之前物业已经通过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而业主们称,还有一些人连律师函都没收到,这是开发商严重违约,按合同可以退房。
消防:楼盘未通过消防验收
业主们还提到,要求退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丽骏豪庭并未通过消防验收,根本不符合收楼标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塘厦镇消防大队了解到,丽骏豪庭一直没有申请消防验收。而在业主投诉消防问题后,消防部门按照程序,已经向该楼盘的法人代表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记者看到10月8日发出的通知书提到,“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律师:开发商严重违约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56名业主聘请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兰天律师。兰天律师解释,因为开发商没有下发收楼通知书,没有开发商的公章,而是通过第三方发律师函要求收楼。
此外,通知之前,该楼盘并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没有合格验收证明并没有达到收楼交付条件。开发商已经严重违约,业主们可以要求退房。而记者就退房等问题,同丽骏豪庭的开发商联系数天,一直没有得到相关负责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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