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9岁的丁美玲女士至今还保留着一个很好的习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把涉及到钱的地方算得清清楚楚,这种习惯的养成源于30年来她一直从事的会计工作。如今,这些数字成了30年来北京百姓理财变化的最好说明。捧起账本,回想往事,丁女士禁不住感慨万千……
1978年………………………
学徒工每月收入18.5元
1978年春天,家住北京崇文区南武圣巷12号院的老丁太太异常高兴,因为她最小的孩子,也就是本文的女主人公丁女士刚刚领到崇文区粮管所的招聘通知,马上要成为粮管所下属一家副食店的出纳员。
“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家里的哥哥姐姐都上班了,老父亲也还没有退休,只有母亲是个老式的家庭妇女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她总是希望孩子们能够好好工作,尤其是女儿,她要求我们在经济方面一定要独立。”回想起30年前的往事,丁女士历历在目。
接下来,丁女士开始了在副食店里的学徒工作。很多年后,丁女士查看当年学徒时的收入,感慨那18.5元的工资现在还不够给女儿买一个漂亮点的发卡。但在当时,这笔钱除了支付她一个月的花销外,还能为将来结婚攒些嫁妆。
“那时是有钱没地方花。生活花费很少,5分钱能够买很多菜,猪肉也才几毛钱一斤,上等的羊毛料子2块钱一米,最贵的家具也只有上百元钱。”在丁女士的账本上,最早的记录就来自月收入18.5元时代。
老丁太太的小女儿天生爱攒钱。当时丁女士每个月还能在人民银行存上10元钱。到了转正后的1980年,每月工资涨到36元,丁女士每月的存款也涨到了25元。
1985年………………………
在信托商店淘到宝贝
1983年,丁女士经人介绍嫁给了同是高中学历的陈绍春,次年生下女儿。就在女儿出生的1984年,国内经济形势出现较大改善,深圳沿海城市率先发展起来,内地市场商品开始丰富,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发生碰撞,增加收入的念头敲打着很多年轻人的心。
“我先生当时在北京晒图厂工作,每月最高收入80元,我的收入当时也涨到60元左右,在当时看,大学教授一个月也和我们差不了多少。但我有个广州的朋友,一个月靠卖墨镜、电子表能挣好几百元,我和先生就想趁着物价没有上涨,赶紧买些好东西存着。”
1985年,夫妇俩将多年积攒的钱取了出来,到当时好东西最多的银行控股信托公司买了件老式硬木家具:一件雕刻精美的花梨木绣墩才80元,一个红酸枝木的三联柜子120元,这个价格在当时买新三合板家具都绰绰有余。“当时家里老人说我们乱花钱买旧家具,但我们觉得这是好东西,肯定有升值的一天。2006年,我们请专业鉴定机构为两件家具估价,它们的市场价格总计超过了40万元。”谈到年轻时最早的这次投资,丁女士很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