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建议明年起实施
记者昨从权威部门获悉,目前,财政部拟定的千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该方案最大亮点是在试点地区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在全国实行固定资产采购进额的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方案并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透露,减税规模保底为1500亿元,有望达到2000亿元“这是目前所知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全面转型改革方案的最新版本。这意味着增值税转型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就是说,将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可以在当期销项税中扣除。”
高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仅在“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中部六省”(河南、湖南、湖北、山西、安徽、江西)和汶川地震灾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实施后,预计可减税1500亿以上。
“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及可望于明年实行增值税转型减税方案,都是刺激出口的‘一剂良方’。”高教授如是说。
据悉,增值税是指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此,千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受惠群体并不限于出口企业,而是所有的工商企业。“据分析,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的出台更大程度为了扶助中小企业的发展。”行内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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