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市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名单,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目标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共推出75个职位,其中市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职位40个,市级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20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职位15个。(具体职位见《竞争性选拔干部职位一览表》)。
二、竞争性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市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职位:(1)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任副主任科员满2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相应职务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聘任;硕士以上研究生。(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群团类后备干部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5年以上工龄。
2.报考市级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1)现任市、县(市、区)机关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007年工业大型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中型企业副职及以上;具有一级资质及以上建筑、房地产企业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其他如贸易企业等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中层正职及以上。以上人员任现职时间需在1年以上。(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实行跨部门、跨区域选拔。
3.报考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职位:(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4年以上工龄。(3)实行跨区域选拔。
(三)其他条件
详见《竞争性选拔干部职位一览表》。
报考市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的不包括已列入市管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名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