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次调高。这是自2004年以来连续6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市区约有4万多人在此次调整中受益。
据悉,此次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调部分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67元标准调整,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调整;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第一类是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50元。第二类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2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第三类是200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1元。第四类是基本养老金低于2008年底当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在调整前先补足到平均水平的50%,但补足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元,然后再按本次普调、特调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此外,执行“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退休(退职)人员,按调整额分别乘以这类人员相应的缴费系数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负责人提醒说,2008年度退休(退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按规定予以调整。
从明年1月1日起,对原越城区街道企业1999年底前退休退养人员等五类人员也适当调整养老待遇。
(责编: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