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
2006年10月30日,中金所正式推出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迄今已接近两年。期指仿真交易推行之初,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设定为8%。按照沪深300指数当时的点位计算,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约为43万元,交易所收取的最低交易保证金约为3.45万元/手。
表1: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主要条款
交易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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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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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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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 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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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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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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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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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期货报价点位乘以¥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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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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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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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动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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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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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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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am-11:30 am, 1:00 pm-3: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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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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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am-11:30 am, 1:00 pm-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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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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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的±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的±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价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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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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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每日结算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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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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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价值的8%,投资者向会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会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向上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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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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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同时最后交易日也是最后结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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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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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现货指数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的算术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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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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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后结算价格进行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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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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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限额为2000手。当某一月份合约市场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时,结算会员在该月份合约持仓总量(单边)不得超过该合约市场总持仓量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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