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协日前公布去年12月投诉分析,其中,商家无法向消费者提供进口产品的中文说明书被责令退货,成为该月的典型案例。
消费者许先生拨打12315投诉,在一家建材城购买一套进口整体橱柜,发现配套的烤箱和洗碗机均无中文说明,要求店家提供中文说明书,对方强调该产品供货国家并不针对中国用户,不能保证一定有中文说明书。
消费者认为,该套橱柜售价近10万元属高档产品,却连中文说明都没有,根本无法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为此要求退货。商家向消费者出具了产品报关单及正当的进货手续,认为是合法销售行为,拒绝为其办理退货。
相关专业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规格、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有关情况。”商家的此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要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或者统一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对无法提供说明书的烤箱和洗碗柜,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消费者获得退款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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