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地方政府开通社情民意通道,你们那通了吗”网络调查,反响热烈。截至1月5日零时,7天共有7111人次参与调查。调查显示,96.8%的网友认为“不畅通”。(1月5日《人民日报》)
96.8%的网友认为社情民意通道不畅通,确实不容乐观。但必须承认,这样的社情民意数据本身之所以能够出现,其实与网络时代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意诉求的表达途径越来越多有着密切联系。放在十年前,这是不可想象的。由此也形成了一个悖论:我们一方面在大力开放平台,以各种形式吸纳更多的社情民意;另一方面,却又放任民意一再被冷落的现实。
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一种合理的解读是,一些地方政府开通的社情民意通道,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项“自选动作”,远未形成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制度效应,更不用说与民众进行充分的互动。因而,它们存在的意义往往更在于形式,而不在于内容。
地方政府的各种民意通道的应时而生,每每让舆论和民众欣喜不已。但问题是,缺少回应的表达,还不是真正的表达。一些类似省长热线、市长信箱之类的民意通道,常常只有开通,没有维护;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民意走进一个死循环,当然也就无法找到出路。从政府网站的熟睡中,从打不通的市长热线中,人们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由于缺乏有效的机制、问责制度长期缺位,这项政府部门的基本工作长期以来被严重地边缘化和工具化了。
民意被冷落,并不代表民意会自动消失。应当正视的问题是:那些被冷落的民意将流向何方?
一是以更高成本的形式表达。譬如信访和司法途径。信访进入高发期已是不争的事实,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尊重,被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以致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得复杂化。信访和司法途径当然也能解决问题,但与成本更低廉、效率更高的民意通道相比,无论是公共资源还是政府信用,都做了完全不必要的牺牲和透支,得不偿失。
而另一种,则以更激烈的方式呈现,例如去年连续发生的几起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其实最初都源于很小很简单的民意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应,而最终酿成大事。用学者毛寿龙的话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个人无法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而事实上,我们在形式上或许并不缺少这样那样的协商机制,只是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
早在2006年,温家宝总理就曾表示,各级干部都要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重的人,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服务。现在看来,各地政府需要做的事,也许只是回归一个常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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