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先生反映:我是昌平区小汤山镇人,儿媳是外地人。2006年,两人未婚生子,2008年领的
结婚证。孩子一直上不了户口。大队说女方是外地户口,孩子应随女方落户,想问一下孩子到底能不能上北京户口?
回复:昌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说,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
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崔先生的儿子与儿媳属于未婚生子,违反非婚生子的政策,而且其中一方为外地户口,按照规定孩子的户口不能落在北京,应该随孩子的母亲落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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