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日公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显示,2008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46.5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5446.5元,扣除物价涨幅因素,人均门诊费用为136.2元,仅比前年增加0.1元;人均住院费用5065.2元,比前年增加91.4元,上涨1.8%。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增加,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下降,2008年卫生总费用将达到12218亿元,人均卫生费用915元;而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1289.5亿元,人均卫生费用854.4元。
《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摘要:
卫生总费用增加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下降
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1289.5亿元,人均卫生费用854.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4.52%。与2006年相比,卫生总费用增加1446.1亿元,人均卫生费用增加105.6元。由于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得到一定控制,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0.15个百分点。2007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和个人卫生支出分别为20.3%、34.5%和45.2%。与2006年比较,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分别上升2.2个百分点、1.9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下降4.1个百分点。
预计2008年卫生总费用将达到12218亿元,人均卫生费用915元。
10亿人享基本医保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2729个,参加新农合人口8.14亿人,参合率达91.5%,越来越接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目标。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新增229个,其参保人数将大大增加。2007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8亿人,全年基金收入2214.2亿元,基金支出1551.7亿元。
医疗服务质量提高
据2008年前3季度统计,公立医院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为98.5%,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9.0%,医院感染率1.2%,无菌手术甲级愈合率95.3%,无菌手术感染率0.8%。与上年相比,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上升
2008年前3季度,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病人药费比重为50.0%,与上年持平;住院病人药费比重44.2%,上升1个百分点。部、省、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属医院门诊药费比重分别为56.9%、52.9%、50.3%、49.5%和44.4%,住院病人药费比重差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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