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李剑英)西城法院昨天驳回了北大女硕士生刘某状告市教委的诉讼请求。
2005年刘某考入北京大学,在临床肿瘤学院攻读硕士学位。2007年9月底,导师张某向北大举报,称刘某在开题报告中涉嫌弄虚作假。
2008年6月10日,北大作出决定,对刘某给予延期答辩、严重警告处分。后刘某先后向北大医学部及市教委申诉未果后,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市教委撤销学校处分决定。
法院认为,被告出示的证据已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刘某存在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故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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