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绍兴县柯岩街道的绍兴县烈士陵园里长眠着107位烈士。去年11月29日晚10时,徐某3人竟在烈士陵园里喝完酒后发起酒疯,亵渎了烈士的忠魂。近日,绍兴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徐某、郑某两人有期徒刑两年,并责令赔偿损失7634元。
绍兴县烈士陵园建于1990年,陵园内安葬的烈士有英勇就义的地下党组织领导人,有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捐躯的勇士,有在朝鲜战场献身的志愿军官兵,也有为祖国建设献出生命的功臣。
2008年11月29日晚10时许,徐某、郑某、吕某等人在徐某的出租房内喝酒后还觉得不过瘾,突发奇想来到绍兴县烈士陵园内继续喝酒。当晚11点左右,徐某等人将整箱啤酒喝完后,借着酒性发起酒疯,用脚踹、手推,无故将陵园内的107块墓碑全部推倒并毁损,碎酒瓶等垃圾也扔了一地。
事后,绍兴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多种渠道查找线索,在短短4天内就将犯罪嫌疑人徐某、郑某抓获归案,绍兴县民政部门也在事发第二天将被损毁的烈士墓碑修复。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郑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另一名在逃案犯吕某也已被网上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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