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湖州市税务部门获悉,按照国税总局要求,湖州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实行个税的全员全额申报。这意味着,即使工资收入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也须进行个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各地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要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08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今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据市地税局税政处工作人员介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为每月2000元,如果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属于不征税对象,但还得依法实行“零申报”。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00元则按税目“工薪收入”依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记者在采访中被告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通常指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
尽管全员全额申报不意味着多缴税,但实行了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后,每个单位有多少人、每个人开了多少工资、分别交了多少税就一目了然。
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员全额申报旨在建立健全纳税人信息档案,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不涉及到“起征点”,因此,对于依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的市民而言,收入并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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