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镜湖新区管委会获悉,为鼓励企业外贸出口,镜湖新区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企业自营出口、开展加工贸易、创立出口名牌、设立镜外销售网点进行奖励。
据了解,凡镜湖新区内的企业,当年自营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每实现1万美元的自营出口额奖励40元,其他企业每实现1万美元奖励20元。当年自营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加工贸易规范的企业,在享受第一条政策的同时,其当年加工贸易出口额每1万美元再奖励20元。
同时,鼓励创立出口名牌和设立境外销售网点。对当年新获得市、省或国家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至3万元。对经外经贸部门批准,为销售本地企业产品当年在境外设立销售网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