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超市里都有专供小孩玩耍的儿童乐园,许多家长带子女去购物时也会让孩子在超市儿童乐园玩耍,方便自己购物,可是在超市儿童乐园里独自玩耍缺少大人看护的孩子,能叫人放心吗?最近,诸暨就发生一起因儿童在超市儿童乐园不慎摔伤而引起的纠纷,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
诸暨市陈宅镇8岁的小孩蔡某随亲戚到璜山一家超市购物,亲戚替蔡某买了一张5元钱的超市儿童乐园门票,让其进去玩耍然后就放心地自行购物去了。谁知,蔡某在儿童乐园中玩耍时,在秋千上站起来玩“双放手”,虽然超市保安向其提出了警告,但为时已晚,只听“啊”一声,蔡某已摔到地上,当场鲜血模糊。
蔡某在医治中共花去1030元,但两颗门牙还是有些松动,其父认为超市的儿童乐园没有尽到看护义务,于是要求超市进行赔偿。可超市方面却认为是小孩不听保安警告才导致事故的发生,拒绝赔偿要求。
诸暨市消保委璜山分会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赶到超市进行现场调查,随后数次约谈了双方当事人,向超市负责人指出了超市儿童乐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保工作的不足,既没有对游乐设施使用方法做出说明,又没有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做出警示,不能证明尽到了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小孩蔡某的亲戚也未尽到一定的安全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均作出让步,超市答应在赔偿医药费103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1470元,合计赔偿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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