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周某今年20岁,2008年底,他认识了一群不务正业的“兄弟”,在他们的教唆下,他的一个“兄弟”用铁夹把他的食指夹成骨折。此后,他利用这根食指制造种种工伤的假象,以“铁的证据”向雇主索取赔偿。
这样的把戏,他和同伙们玩成功了三次后终于栽了。最终,他的骨折手指,给他带来了一年五个月的有期徒刑。
合谋定下苦肉计
2008年11月,周某在嘉兴火车站认识了比他年长10多岁的河南人赵某。赵某手下有四个小“兄弟”,一起干推销衣服的生意。周某加入他们的队伍后,一行人来到绍兴打工。由于手头紧张,赵某为这个团伙订下了挣钱的“大计”:先把手指弄点小伤,然后再找地方打工,在打工时假称手指受伤,再索取工伤赔偿。
一伙人决定,由周某来具体实施这个“苦肉计”。一天早晨,在征得周某的同意后,赵某的一个“兄弟”就用铁夹子将周某的食指第二关节用力夹成骨折。
伤势既成,周某忍着伤痛去职业介绍所登记求职,等待企业“上钩”。
第一笔“生意”做成
11月24日,周某通过市区马臻路职业介绍所在城东建材城的一家防盗门店找到了工作。老板娘金某看到周某长得比较忠厚,和他谈好了工资待遇,约定第二天来上班。第二天,周某即被派往绍兴县齐贤镇一个用户家中安装防盗门。没过多久,同行的工人打来电话说,周某“意外”受伤了。
经绍兴县中医院拍片检查,大夫认定:周某左手食指骨折。
在医院证明的支持下,周某等人开始向金某发难:骨折系在劳动中形成的工伤,应该给予3万元的赔偿。金某认为,周某仅上班第一天就发生工伤,不免觉得诡异,不同意给予赔偿。
见此情形,周某打电话叫来了赵某等一干“兄弟”,在一番软磨硬泡后,金某只能自认倒霉,同意赔偿1万元私了。双方约定,此事就此了结。拿到钱后的周某随即离开了小店。
好梦被人“搅”醒
尝到甜头后,周某等人更加肆无忌惮。
11月26日,周某在绍兴县柯岩街道一家绣花厂找到一份工作。上班第一天,他又发生了“工伤”事故。结果,老板坚决不相信这一事实,对于周某的索赔要求,提出要么到劳动局解决,要么报警请警方协调。周某和赵某见势不妙只能离开。
周某没有“气馁”,27日,他通过绍兴县人力资源市场一家职业介绍所到一家轴承公司上班。第二天上班时,他假装搬轴承时手指被轴承压到,捂着手装作很疼的样子。企业老板陈某立即陪他到华舍人民医院检查,结果自然是骨折。
周某再次叫来赵某等人,向陈某索赔3万元。最终双方以5500元私了。
此后,周某又故伎重演。这次,绍兴城南一家门窗厂老板宋某付出了8000元赔偿费用。
骗子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就在周某骗走金某1万元现金后,金某即觉得不对劲,后来她听说宋某的企业也经历了类似遭遇,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因此她与宋某立即赶赴公安机关报警,周某一伙最终在出租房被抓。
近日,绍兴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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