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很多人都喜欢到山林野外的山塘水库游泳,但新昌警方最近接到几起报警称,小偷趁着人们下水游泳之际,偷走了人们放在岸上或车内的财物。昨天,新昌警方发出预警,提醒人们游泳时谨防岸上的窃贼。
7月19日傍晚6点,俞某与朋友吕某开着轿车,到新昌县羽林街道的一处溪滩边游泳。他们把脱下的外套放在车里。到了晚上8点20分,俞某和吕某游完泳上车换衣服时,发现轿车左后侧的玻璃窗被敲碎了,放在后座上的两条牛仔裤连同两只钱包不翼而飞,两只钱包里共有2000元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总价值2900元。俞某和吕某立即报警。
无独有偶。7月20日傍晚5点多,袁某也把轿车停放在新昌县羽林街道的这个溪滩边后下车游泳。一个多小时后,袁某发现轿车驾驶室的玻璃被砸碎,放在座位上的裤子被翻得乱七八糟,口袋里的3000元钱没了,遂报警。
新昌警方提醒,连日来,因在野外游泳导致财物失窃的事情时有发生,小偷趁着下水游泳的人无暇顾及岸上财物,盗走岸上衣裤内或车内的财物。因此,市民游泳最好去正规的游泳场所,那里有储物室、换衣室,且还有人员看守,比较安全。若到溪滩、水库游泳,尽量不要带贵重物品,要随时提高警惕,放衣物时要留意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做好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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