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在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8%调整为16%,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这是市本级企业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比例实施5年多来的首次变动。
去年11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逐步将我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以前的原则上不超过20%统一调整到12%至16%区间。
今年6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到2012年,全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到14%。
根据上述规定,我市于本月起对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调整,调整计划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从今年9月份到明年年底,完成市本级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8%到16%的下调;第二步是从2011年开始,夯实缴费基数;第三步是在2012年,实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进一步下调,达到全省统一的14%的标准。
据悉,从2004年4月起,我市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定为26%,其中企业18%,个人8%。这一标准一直实施到今年9月份才进行首次调整。另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本级现有8000多家企业,此次缴费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一年可以为这些企业节省8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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