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处获悉,10月19日起,市区各街道(镇)办事处受理2009年度符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的申请登记,受理时间将持续到11月17日。
与往年相比,本次申请受理的主要变化是廉租房保障方式中实物配租的比例有所扩大。在原政策基础上,实物配租对象范围从原来残疾一级扩大至二级,并新增低保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绝症)对象列入实物配租范围。此外,廉租房保障区域范围有所扩大,在原有7个街道的基础上,新增鉴湖、皋埠和东湖3个镇。
关于此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记者了解到,房源安排在袍江地块,有400套房源可供选择,建筑面积在57㎡~69㎡,标准中心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计划2010年8月底之前交房。市房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此次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基本不变,但进一步加大了审核力度,并在申请程序上作了进一步规范。
(责编: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