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讯 2013年2月28日18时许,高速交警在G15W常台高速往台州方向284公里处主线上拦下一辆逆向行驶的小轿车,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该车已经在高速主线上逆行了三公里多。
高速交警发现后马上阻止,并责令其靠边。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由于第一次上高速,对高速路线不熟悉,从双彩收费站上高速公路时开错道了,在高速匝道处越过双黄线从出口匝道处逆向开上了高速公路主线,并在常台高速往台州方向车道上逆行开了5,6分钟,直到看到前方闪着警灯的车开来,才意识到自己逆向行驶了。万幸的是当时因为交通管理中施救的需要,高速交警实施了主线卡口的交通管制措施,所以该车在逆向行驶过程中没有遇到其他车辆,而是先遇到了处理完抛锚车的警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这位驾驶员出示了一本姓名为孙XX的驾驶证,民警发现,这本姓名为孙XX的驾驶证涉嫌伪造,遂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该驾驶员无法出示。民警随后对该驾驶员进行调查,并对其展开心理攻势。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驾驶员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真名叫俞永德,出示的驾驶证是自己花300块钱叫人做的,除了照片是自己的,其他信息都是假的。俞某表示,自己只有摩托车驾驶证,就想买一本小车的驾驶证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今天第一次用就了抓住了,如果自己在驾校学习过的话,就不会犯这种低级而又致命的错误了。 根据有关规定,驾驶员俞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2000-5000元,记12分;因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面临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面临罚200-1000元,记12分。俞某的驾驶证累计将被记36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的规定,俞某需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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