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4月24日讯 (通讯员 梁春辉) 昨日,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绍兴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进行执勤,在对一辆白色宝马车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宝马车上使用的苏B牌照的临时号牌仅限于无锡市辖区内行驶,属于跨区域行驶,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应该按照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相当于无牌。
驾驶宝马车的是一位小伙子,姓钟,嵊州人。“车子是在无锡买的,这次我想开回来到嵊州上牌照。为了这个,我还特意去办了一张临时号牌,”小伙子很惊讶地说道, “我不知道临时号牌上还有这个印戳啊,拿到了号牌之后看也没看就开车回来了。”直到在嵊州出口被高速交警拦下检查,高速交警向他指出其违法行为后,小钟才发现自己的临时号牌背面的右下角确实有一个蓝色印戳,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友情提示:仅限于无锡市辖区内行驶”。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临时号牌如果跨区域行驶,属于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按规定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要记12分。
近期以来,由于购车数量的增加,二大队民警查到临牌跨区域行驶的行为增多,也请使用临牌驾驶的驾驶员朋友们注意,在申领使用临时号牌时,要特别注意临时号牌背面的有关信息,是否有诸如“限XX区域行驶”或“必须配合机动车销售发票使用”等相关要求,以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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