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出台,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旅游市场秩序有望更加规范。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鲁勇。
鲁勇认为,《旅游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旅游法》内容丰富,对旅游者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法的形式确立了旅游服务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条款。《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行为、旅游经营违法行为处罚、旅游者权利救济等方面作出了详尽规定,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保护了旅游者的权益。同时,《旅游法》很好地解决了市场规则缺位的问题,更好地平衡了旅游者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将为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依据。
鲁勇表示,北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旅游法》为契机,全面促进北京旅游的转型升级,全力抓好北京作为全国首个省一级囯家旅游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北京实际加紧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北京将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特别是对《旅游法》中确定的一些原则性制度,进一步落实细化、具体化。以《旅游法》为依据,加快推进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
鲁勇表示,要以《旅游法》出台为契机大力推动北京旅游综合改革。按照城市功能定位,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确定北京旅游业发展的空间规划建设格局。推动部门联动,破解产业融合瓶颈,在旅游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产业融合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首都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与旅游相关的交通、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综合配套设施,推动旅游服务能力从满足一般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深度体验游升级,有效发挥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推动转型升级。
近期,市旅游委将重点分解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旅游功能区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力争促成一批旅游大项目落地。针对首都功能核心区、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特点,落实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中轴线等19个各具特色的旅游功能区。在规划建设旅游功能区过程中,着重落实一批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旅游实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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