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4月30日讯(通讯员 梁春辉) 四月以来,为减少事故发生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严查五大“硬路肩”违法行为,对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硬路肩的行为进行整治。没想到整治开始不久就频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甚至因为路肩行车而导致事故发生。
今天凌晨3点20分左右,常台高速三门方向过新昌出口(260K+400M)附近发生一起事故。一集装箱车与行驶在硬路肩上的大货车发生追尾碰撞,坐在集装箱车副驾驶室的罗某受伤。3点30分左右,交警和施救单位火速赶到现场。由于受到猛烈撞击,集装箱车车头严重变形,与大货车车尾“粘”在一起,罗某被困在驾驶室内动弹不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施救,罗某被救出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在对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后,发现造成该事故的两车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前车驾驶员沈某在硬路肩上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骑、轧行车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除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者高速公路管理作业等必须行驶、停车的情况外,不得在路肩上行驶或者停车”。沈某因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行为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高速交警提醒:如非特殊情况,请广大驾驶员不要在硬路肩上行驶。硬路肩是高速公路右边用实线划出的一根车道,主要作用是让故障车临时停靠,以及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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