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5月13日(通讯员 梁春辉) 5月11日上午,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接到驾驶员姜师傅焦急的报警电话:“警察同志,你们帮我找找我老婆,她正在高速公路上走!”在问清楚具体位置后,二大队迅速出警,并且在10点30分左右成功找到了姜师傅的妻子赵某。
上午10点20分,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接到姜师傅的报警称自己的妻子正在甬金线成功岭隧道往金华方向行走。接到报警后,二大队的驻勤民警马警官立刻出发,沿着甬金线一路找过去,终于在10点30分在成功岭隧道深处找到了姜师傅的妻子赵某且立刻将其带到沙溪出口,与姜师傅汇合。
据姜师傅说,他们夫妻二人是从河北承德到嵊州来谈生意的。生意谈完回去的路上,由于工期临近,但还有很多工程特别是苗木采购这块还没有确定好供应商。眼看着工程的交期临近了,赵某就开始埋怨起来,希望尽快把苗木的采购合同确定好,省的下次再跑一趟,后悔刚刚没有再坚持下就作罢。最后,姜师傅一个不耐烦,“你能,你自己去谈啊!”“我去谈就我去谈,停车!我自己回去谈,不用你管!”说完赵某就直接下车,在高速公路上往金华方向走去,姜师傅也是火气上头,直接开车走了。
姜师傅驾着车子往前开,过了一会,姜师傅突然想到:人在高速公路上走是很危险的,觉得老婆这么多年和自己风雨同舟也不容易,万一要是有个闪失......姜师傅已经开出去好远了,一时半会回不来找人。于是就打电话报警,向高速交警寻求帮助,找回老婆。
“我以后再也不会把老婆就这样扔路上了,哪怕真的闹起来,也要回去好好商量,幸好今天没出事,不然我这辈子都要后悔啊!”姜师傅后怕地说。马警官对姜师傅和赵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教育,姜师傅与赵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与错误,并且作出了保证,保证绝不再做类似的事情。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群众,请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而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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