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泥浆办获悉,绍兴市建设工程副产品循环利用中心(下称“循环利用中心”)即将正式投入使用。6月15日以后,市区建筑泥浆将实行集中处置、有偿排放,建筑泥浆变废为宝将成为现实。
我市是建筑大市,建筑泥浆也大量产生。仅市区范围内,每年产生的建筑泥浆就达50万立方米。由于建筑泥浆的出路问题一直难以解决,时不时都会出现向河道偷排乱倒建筑泥浆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绍兴的水环境。
为了防止建筑泥浆给城市环境带来污染,我市此前已出台了《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的《实施细则》,还实现了建筑泥浆承运的企业化运作,这些都为建筑泥浆的彻底解决做好了准备。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市政府于年初正式发文,启动建筑泥浆的循环利用,选址于绍兴县孙端镇贺家池,建设绍兴市建设工程副产品循环利用中心。
目前,这一工程已建成,占地约342.3亩。其主要功能是负责绍兴市区和绍兴县范围内因规划建设需要产生的建筑渣土和泥浆的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其目标是将建筑渣土和泥浆制作成砖瓦等建材成品。这意味着,市区的建筑泥浆终于有了统一的“出路”。
根据规定,自今年6月15日起,绍兴市区范围内,包括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建的项目工程所产生的泥浆,必须统一运输到“循环利用中心”排放。此前开工的工程,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报市泥浆办同意,可允许在原有排放点规范排放。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新规定后,各项目工程泥浆运输车辆、船舶在开工前均必须领取建筑泥浆《车辆运载卡》或《船舶运载卡》,由运输企业在开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辖区审核部门申领。
市泥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建筑泥浆实行有偿排放,因此,建筑单位需要缴纳排放费用。目前,泥浆处置收费标准尚在批复当中,暂时允许建设单位凭核算的泥浆方量办理核准手续,待收费标准批复后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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