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政府获悉,当地从7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上海将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持证人可以享受包括同住子女就读、参加本市中高考等公共服务待遇与其积分分值挂钩。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上海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制定,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基础指标。此外,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设置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
指标体系中还设置了“减分指标”,如提供虚假材料等,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则被列为“一票否决指标”。
按照上海此前的居住证规定,持A证的人员,其子女可以按上海有关规定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持C证人员,其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但在即将实施的《办法》中,不再对居住证作A、C等种类的划分;而持证人员子女可以参加何种阶段的教育和考试,也直接与其居住证积分挂钩,和居住证种类再无关联。
根据《办法》,今后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而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居住证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按规定,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高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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