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政府指导价”让买家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合同”的做法正在楼市蔓延
近日,记者收到多位读者和朋友的反映,称现在买房居然要签“双合同”。据了解,这些合同往往一份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另外一份则是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甚至是“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务费”等多种名目体现,而两份合同加起来的房款才是房屋总价。记者也从开发商处了解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4月底发出《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穗国房字〔2013〕411号,下称《通知》)后,拿预售证就变得非常困难,而且房管局对申报的价格规定得很严,远远低于开发商的心理预期价格。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谋划用“双合同”卖楼以规避“政府指导价”。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真的市场上“双合同”蔓延,其实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打击,“每个月房管局都会公布全市十区商品住宅均价,如果市民一方面看到这些价格走势是稳中有跌,结果去到市场发现价格原来是稳中有升”,反而会更加加重市民的焦虑,推动市民更加恐慌性入市。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双合同”的做法能够让更多开发商顺利拿到预售证,只要整个市场的供应量增加,总好过因为拿不到预售证而大大减少供应量造成的“堵塞”后果。
记者了解到,目前采取“双合同”销售的楼盘主要集中在《通知》出台后才领取预售证的新盘上,而目前有网签的楼盘中,采取“双合同”销售的暂时还不算主流。再加上很多高价盘被“限签”,每月能签个三五套已经不错,因此市民目前在一些专业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个项目阳光家缘签约价,仍然能大体反映出该盘的价格水平。
算算账
房价构成:“装修”部分占总价约10%~20%
从近期的一些采取“双合同”销售的楼盘具体情况看,根据市房管局的“指导价格”不同,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另外计算的房价部分大概会占到总价的10%~20%。以荔湾某楼盘的三房计算,该房总价约216万元,其中《装修提升合同》部分为16万元,占总价约10%。但萝岗某楼盘的双合同则包括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一份《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务费》,而后者约占总房价的20%左右。
不同的开发商对于额外价款的支付期限也有不同,有的开发商要求“装修提升合同”部分价款要和首付一起,在签署认购书之后的7日内给齐,而有的则可以在半年内缴付完毕,相对减轻一些买家首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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