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8月31日(蒋继峰)开学之初,为送孩子上学,驾驶员商某因开错高速路口,不顾身后疾速的车流,也不顾一家三口人身安全,竟“上演”了在高速公路掉头逆向行驶一幕。
高速交警王警官告诉记者,今天早上7时许,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上三高速杭州方向转入绍诸高速的匝道内,有一辆嵊州牌照的中华牌轿车正在逆向行驶,王警官立即开启警报,通过喊话器将该车拦下。据了解,当时车中为一家三口,本打算送自己孩子去杭州读大学,谁知开着开着路就不认识了,反而转到了绍诸高速。刚进匝道不久,前面路牌只有“上虞”、“诸暨”两个方向,这时司机商某才发现自己开错路口了。
“因为送孩子上学比较急,当时也没多想,直接将车子掉头了。”商某向王警官讲述着当时的情形。因商某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第八十二条规定,驾驶员将面临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等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是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导火索”,一经“点燃”,后果将一发不可收拾。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应高度集中精神,看清路牌路标,如存在“迷路”现象,驶离就近高速出口,向收费员或者拨打12122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