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将部分“吹牛”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了查处。
近期,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测中发现,部分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情形,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即依法将这些违法广告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了查处。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有四家,分别是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都牌润通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793”;天津市玛尔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玛尔斯健身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882号”;江西省修水神茶集团公司生产的“梅山牌减肥神茶(二合一)”,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424号”;许昌元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敷牌紫仑软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259号”。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功能应以说明书为准,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核对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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