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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弄钱花,他将黑手伸向了学校
偷盗时间一般选在周一晚上11点左右
2014年06月15日 08:33

  “我刚回到学校过了一个夜,放在课桌内的零花钱没了。”最近,新昌县大市聚某中学接连发生怪事,每到周一晚上,学校办公室、教室内就会有物品失窃。5月12日晚11时,值周老师在例行检查时,将正在教室里作案的梁某抓获。目前,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12日晚11时许,新昌大市聚某中学值周老师石老师、刘老师和往常一样进行常规检查。当两人行至教学楼一楼一个教室门口时,发现一男子在翻课桌。在值周老师的质问下,男子很快露了馅。随后,他被扭送至新昌县公安局大市聚派出所。

  男子叫梁某,新昌人,19岁。为了获取更多的证据,大市聚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中学进行走访调查,并对前段时间发生的多起校园盗窃案进行串并,从报案时间、失窃物品、嫌疑人作案手段等方面进行分析汇总,推断这系列校园盗窃案应是同一人所为。

  当办案民警把相关证据摆到梁某面前后,梁某不得不低下了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从2013年12月至被抓获,他经常选择在周一晚上11时左右,通过钻围墙、利用插片开锁等方式进入一些学校的办公室和教室行窃。

  梁某说他平时没有固定工作,手里的钱总是不够花,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只好这样弄点钱花花。盗窃得手的现金已被梁某挥霍一空。

  为何选择在周一晚上行窃?嫌疑人梁某交代,周一是学生返校的日子,当天大多数学生都会备好一周的生活费和零花钱。同时周一是老师们每周上班的第一天,人通常会比较疲惫,选择半夜作案,得手的几率会高些。

  随后,民警对案件进行了深挖,并对梁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梁某于是交代了去年5月份伙同徐某在辖区内实施3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据梁某交代,刚开始行窃因胆子小,没有经验,会叫上徐某望风。后来行窃频频得手成功,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自2013年12月开始,便选择单独作案,并将目标瞄准学校。据悉,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取保候审。

  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俞颖颖 通讯员 袁伟刚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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