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家住上虞区小越镇的消费者倪先生逢人便说,困扰他近两年的“异响车”难题,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个多月后迎刃而解,通过置换方法换回了全新的座驾。“汽车在驾驶两年后,还能换一辆新车,这在上虞还是第一例。”昨天,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
据倪先生称,他2012年在上虞的一家汽车4S店购入一辆私家车。提车后没多久,便发现在打方向盘时,车子会发出阵阵异响。
倪先生以为这不算大问题,只要汽车4S店技术人员简单维修下就可解决,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倪先生几乎每月都要跑汽车4S店,经过20多次检验维修,该车的异响问题依然没能彻底解决。
不堪其扰的倪先生遂要求汽车4S店更换一辆同款新车,但汽车4S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倪先生的这辆车经过两年使用,已经超出了更换新车的时限,只能维修无法更换。
6月23日,倪先生万般无奈之下向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求助。小越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初步了解案情,并进行了调查核实。
针对消费者的诉求,上虞区小越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了调解工作,召集汽车4S店代表和消费者进行了3次面对面的调解。但由于双方因异响主要原因不能确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越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提出了将车辆送至临近县市汽车4S店进行检测的建设性意见,得到消费者和汽车4S店的一致同意,随后的检测结果也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7月28日,经过小越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再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将有异响的车辆进行置换,置换新车所需的34万元车款、3.75万元购置税及车险共37.75万元,其中17万元用原车抵价款支付,13万元由消费者承担,7.75万元由汽车4S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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