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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生二胎却被告知不合政策 她还有个父母当年领养的妹妹
2014年09月06日 08:43

  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记者 黄淼君)一边是亲如手足的妹妹,一边是腹中两个月大的孩子,杭州人谢琳(化名)从来没有这么焦虑过,她不停地问自己,难道只有走上法庭这条路了吗?

  30年来,谢琳全家有一个秘密,父母领养了一个被丢弃在他们家门口的小女孩,女孩后来成了谢琳的妹妹。这个秘密他们从来没打算公开,也计划一直保守到离开人世的那天。

  但是,今年年初我省出台“单独二孩”政策,让他们全家陷入纠结与矛盾中。

  “如果要生二孩,必须让父母和妹妹解除领养关系。30年来,妹妹一直以为是父母的亲女儿,是我的亲妹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一旦上了法庭,妹妹就知道自己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事实,这对她原本幸福的生活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想都不敢想。”纠结的谢琳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难道除了上法庭解除领养关系,就没有其他合法又合理的方式了吗?‘单独二孩’政策本意是好,可怎么就不考虑现实存在的各种状况呢?”

  那年冬天,家门口有个弃婴

  今年年初,我省率先在全国落地了“单独二孩”政策,这个政策让许多想生二娃的家庭很高兴,但是也让一些人陷入纠结,谢琳就是其中之一。

  谢琳出生于1981年,家在杭州农村。身为农民的父母有着与生俱来的淳朴,所以30年前,当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被放在他们家门口的时候,父母毅然收养了她。

  “当时还是冬天,这么个小人被孤零零地放在门口,真的很可怜。父母心一软,就把她抱进门当女儿养了,一直视如亲生。对我来说,既多了个妹妹,也多了个玩伴,当然高兴。”谢琳说,自己和妹妹一同学习、考大学、参加工作,到现在陆续成了家,过着幸福的生活。而妹妹,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被好心的“父母”收养的。

  平静的生活却在今年年初被打破了。

  4年前,谢琳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全家人都很高兴,也没有过多想法。但我省“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一些原本隐秘在心底的想法,都陆续冒了出来。

  虽然公婆很喜欢聪明伶俐的孙女,但在传统观念看来,孙子才是传宗接代的。在偶然听媳妇和儿子提到妹妹是收养的事情后,公婆就有意无意地开始了唠叨:“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呀?你们这样的情况,事实上是在政策范围内的呀?”

  受过大学教育的谢琳,并没有像公婆那样想要个儿子,她更多的是想让孩子多一个伴。

  “我自己从小有妹妹作伴,现在长大了,和妹妹也有个相互帮衬。想想自己女儿,要是有个伴,确实也是件挺好的事情。既然政策允许,我就希望能再生一个。”谢琳说。

  按照谢琳的理解,妹妹是父母领养的,她应该算独生子女。但是等到计生部门咨询后,她失望地发现,自己不能算“单独”,因为按照我省的政策规定,收养的孩子也算作子女,这样她就不能算独生子女了,无法享受到生育二孩政策。

  在得到计生部门否定的答复后,谢琳并不死心,她开始寻求各种解决之道,陆续找计生部门、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每次兴冲冲去,却都身心疲惫而返。

  “都说政策不符合,让我放弃这个想法,我很不甘心啊。”谢琳说,她也上网发了一些求助的帖子,想咨询法律人士对她的身份认定,也无果而终。

  最后,她开始通过网络寻找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寻找的结果是又愤怒又纠结。

  愤怒的是“单独二孩”政策根本没有提到像他们这样特殊情况家庭的解释办法,纠结的是唯一的办法可能就是上法庭让父母和妹妹解除抚养关系。

  “我发现在农村,有我们这样情况的家庭不少。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很温情,给我们多了一次生育二孩的机会;但另一方面,为了再生一个孩子让我们不得不对簿公堂,实在是残酷。”谢琳说。

  谢琳眼前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有好吃的,懂事的妹妹反倒会让给自己;而自己一听说妹妹被村里淘气的孩子欺负后,总会“女汉子”似地捋袖子去找人家理论。谢琳怎么也不会忘记,长大了、上大学了、成家了、有了第一个孩子了……妹妹的那份开心以及忙前忙后。

  “父母当时收养妹妹是善心之举,在当时的农村,大家也不知道有什么收养法律,抱过来就直接算我们家孩子了。没想到30年前的善举,现在却成为困扰我们的难题。”谢琳一度有点怨天尤人,觉得善举为什么会带来这么多麻烦?

  平静下来,谢琳又想到了无辜的妹妹,一直没有捅破这层秘密。但直到两个月前,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想了很久的孩子,到底要还是不要?她不得不坐下来和父母商讨起来。

  “孩子我们很想要,但是我和老公都是有固定单位,如果没有指标生孩子,不但要罚款,还有可能失去工作。如果告诉妹妹,30年来的姐妹情、父女情都有可能变味。”谢琳很苦恼。

  孩子想要,姐妹情也想保留

  现实中存在像谢琳这样情况的家庭,并不在少数。

  谢琳向本报记者求助时,顺道带来了她找到的许多资料,资料中一些和她同样情况的家庭,为了生二胎,最终不得不走上法庭。

  今年5月,宁波象山法院接到一起起诉:一对六旬夫妇将养女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目的就是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媳妇顺利产下第二胎。

  今年7月,宁波宁海县桥头胡人民法庭调解一起起诉:一对六旬老人为了让儿子生二孩,也请求和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昨天,记者也咨询了杭州市区的一些法院,他们表示“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受理过以和养父母关系恶化为理由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案子,不清楚背后有无生二孩诱因。

  “你看看这些案子,简简单单几行字,当事人却是怎样一把辛酸泪啊。”谢琳无奈地说,收养孩子不是收养小狗小猫,这么多年下来都是有感情的,现在却因为政策的不完善,导致类似家庭不得不面临一种艰难的抉择。

  解除收养关系背后,一把辛酸泪

  【相关部门】

  政策法规修改

  有一套严格程序

  看着为二胎奔波的谢琳,周围有朋友安慰她,实在不行就再等等吧,说不定再过几年政策就放开了,所有家庭都可以生二孩了。

  “你看我们,现在生孩子年纪都已经偏大了,再过几年还吃得消吗?而且未来到底要等几年啊,5年还是10年?我们等得起吗?”谢琳苦笑着。

  谢琳还考虑过要不要去储存卵子,以备将来有政策的时候再生。但是当了解到女性取卵的过程后,她放弃了。

  “过程很痛苦,而且现在省里也没有这个服务,即使有这个服务,以后有卵子也没有用了,女性年纪大了,孩子很难保住。”谢琳说,找过这么多部门,想过这么多办法,她最终还是下不了决心走法院这条路。

  “我无法想象妹妹听到这个消息后的感受,但是我可以想象到的是,一旦和她说了这个事情,姐妹之情将不再像以前那样融洽了。”谢琳沮丧地说。

  记者也将谢琳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

  相关部门表示,目前我省的“单独二孩”政策针对的就是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无论是亲生的还是领养的,夫妻双方家里有两个孩子的就是不行。工作人员表示,政策法规修改与否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并非单个部门或者个人就能决定。谢琳要想生二胎,目前只有走上法院解除领养关系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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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黄淼君     编辑: 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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