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对人保财险此前所售“雾霾险”处以50万元罚款。保监会表示,在已售的有效保单中,人保财险均通过保单上的“特别约定”改变了经备案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此行为违反《保险法》的有关条款。
今年3月,人保财险向保监会备案“空气污染健康保险”条款费率。3月17日至22日,人保财险在官方网站销售该产品27份(含退保5份),实现保费收入2629.16元。在已售的有效保单中,人保财险均通过保单上的“特别约定”改变了经备案条款中的保险责任。
此前,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相继推出“雾霾险”,产品上市数日后即被保监会叫停。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人保财险推出的这款雾霾险,保费从78元到154元不等,为期一年。根据条款,10-50周岁的在京人士,若连续5天北京城区12个监测点AQI大于300,将一次性给付“污染津贴”200-300元。另外,因雾霾致病(如呼吸道、心血管疾病)住院,将获赔住院补贴,50-100元/天,最高1500元。
而人保财险经保监会备案的条款显示,“保险期间内,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经过保险合同所约定的等待期后,被保险人所在的指定区域的空气质量指标、持续时间等空气污染指标均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对被保险人健康造成损害并需要治疗、护理的,保险人依照空气污染健康津贴保险金额及免赔额、给付比例、每人最高给付限额、每次事故给付限额等给付标准,给付空气污染健康津贴保险金”。
在人保财险官方网站已销售的27份(含退保5份)该产品中,销售的保险单上,“特别约定”删除了“对被保险人健康造成损害并需要治疗护理”的内容,改变了备案条款的保险责任。
保监会表示,人保财险未按规定销售“空气污染健康保险”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违反了保险法有关条款,决定对人保财险罚款50万元,并对时任人保财险意外健康险部副总经理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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