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赏月险
保险期限:2013年9月19日(中秋节)
销售出处:安联财险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
说明:在每年的中秋节当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保额最高为10万元;附加保险责任为中秋节当日20:00至24:00,被保险人指定的赏月城市的天气情况是阴或雨导致被保险人不便赏月,则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赏月不便津贴。
“赏月险”系去年首次推出,理赔标准以当地当晚8点至次日凌晨2点天气播报为准,其中一档保费20元,看不到月亮可获赔40元。“从理赔的角度来看,购买这类保险,有点像跟保险公司对赌,跟赌足球赛输赢结果一样。”
然而,时隔一年,“赏月险”风光不再。截至昨日该公司网销首页上未见“赏月险”露脸,而是换成中秋“欢迎回家意外险”。由于近日保监会叫停博眼球博噱头的保险,中秋、国庆两节假期前,网销保险纷纷回归保障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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