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班级52个学生被盗,总案值近8000元,这案子能不能破?日前,上虞区崧厦中学的一起盗窃案引起众议,经过警方近一个月的努力,现年32岁的诸暨籍案犯石某终于落入法网。昨天,上虞区公安局崧厦派出所民警赵火向记者披露了案情。
10日20日早晨,上虞区崧厦中学的高中学生从寝室返回一幢叫“琢玉楼”的教学楼。学生们惊讶地发现,该楼高二年段9个班级的教室都被盗贼翻得一片狼藉。经校方初步统计,9个班级52名学生的近8000元生活费被盗。
当天下午,接到崧厦中学的报警后,上虞区公安局崧厦派出所马上立案侦查。由于52名受害学生被盗的都是生活费,势必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警方非常重视。
查看校园的监控录像后警方发现,盗贼是一名青年男子,于当天凌晨1点左右翻墙而入,4点左右翻墙逃走。但由于夜间监控较模糊,民警只掌握青年男子秃顶这一特征。办案民警赵火告诉记者,当时初步判断盗贼是当地人。于是,在全镇范围内,警方开始排查秃顶男子。
然而,漫长的排查之后,民警们却一无所获。在上虞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帮助下,警方初步判定盗贼应该是诸暨人。
11月12日,现年32岁的诸暨市店口镇人石某在诸暨市被上虞警方抓获。经查,石某本有“前科”,曾因潜入学校教室盗窃,先后被新昌警方、余杭警方等抓获,三次入狱。只有32岁的他,已在监狱中度过10多年的岁月。
据石某交代,10月19日,他从诸暨来到上虞看望朋友,因为口袋里没了钱,决定到学校行窃。第2天凌晨1点,他坐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上虞区崧厦中学,翻墙而入,来到高二年段的教室。在长达近3个小时的作案过程中,他爬进一间间教室,翻了一张又一张的课桌,将所找到的钱全部装入口袋,总共有近8000元钱。翻墙出去后,他先在当地街头吃了早餐,然后就返回诸暨老家。
目前,因涉嫌盗窃罪,石某已被上虞警方刑拘,等待他的将是“四进宫”。
凡注有"浙江在线绍兴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绍兴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绍兴频道"的电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 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之处,请联系管理员。凡标为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