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1月29日讯(通讯员 求金霞)家住新昌县儒岙镇某村的王某在收购古董过程中,看中某村民家中的一个古香炉,因对方不愿出卖,王某贼心不死,翻墙进入该村民家中盗窃。
近日,新昌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王某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因想着自己快到而立之年却还没有赚到什么钱,就抛下农活干起了收购古董的活计。眼光不错又能说会道的王某,在辗转各村收购古董时还能淘到不少东西,通过买卖差价赚点养家糊口的辛苦钱。
今年6月13日下午,王某到儒岙镇甘湾村某自然村收购古董时,从村民口中得知朱某家中有一古香炉,便向朱某询问是否想卖家中的古香炉。朱某表示,这是祖辈传下来的东西不能也不愿出卖。王某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能说动朱某出卖古香炉,遂起了偷盗的贼心。
当天下午,王某折返回朱某家附近伺机等候,趁朱某外出无人在家之际,翻墙进入朱某家中,在一楼厨房窃得该古香炉。正好半路返家的王某被朱某逮了个正着,朱某随即报案。经评估,该香炉价值人民币1500元。
新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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