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频道11月30日讯(记者 傅菊妹 通讯员 求金霞)两名小青年从江苏流窜至浙江,专门对网吧内电脑的CPU和内存条下手。几个月间,他们疯狂盗窃,窃得CPU31只和内存条35根。近日,新昌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刘某和周某是湖南老乡,经常徘徊于网吧,觉得网吧电脑的CPU方便偷又能卖很多钱,于是,共同制定了一场CPU阴谋。2013年4月20日,他俩开车至江苏省建德市一网吧,周某进行掩护,刘某用螺丝刀撬开电脑主机的箱盖,取走电脑CPU共15只、内存条15根。
在江苏的这场阴谋得逞后,刘某和周某更是自称为“高科技之神偷”,转化战场,于是开车到了浙江省新昌县,经过踩点,将目标定向了七星街道的飞翔网吧,利用“经验”继续窃取电脑CPU16只、内存条20根。事发后网吧老板报案。经评估,上述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0400元。
新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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