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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有保障 大病医疗解民忧
2014年12月01日 08:53

  高晓建制图

  “今年春节打算去云南。”张进来和妻子汪妍都是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企业的职工,一家三口平常生活节俭,却喜欢旅游。“我们一直不敢走远的线路,这几年工资每年都涨,今年我们两个人加起来能涨5000多元,就想带着儿子出一趟远门。”张进来说。

  近年来,绍兴市通过创造条件逐步增加居民可支配性收入,完善多项社会保障制度等手段,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如今年下半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8月1日起,绍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70元。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标准等方面也有相应的调整。

  家住越城区白马新村的余杏仙虽然年纪大了,却是个地理迷。“我一直想订《中国国家地理》,但是嫌贵,今年我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过了,我每月能增加近两百元,正好可以拿来订这个杂志。”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绍兴市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由原先的70%和73%统一提高到75%,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从原来的17万元和14万元,统一提高到目前的20万元。2013年,绍兴作为全省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的前提下,建立起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一直在浙江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沈女士,两年来光是医药费就花了近10万元。对她来说,10万元并不是小数。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上调,大大减轻了沈女士一家的经济负担。“我跟丈夫都是普通工人,报销额度的提高,为我解了燃眉之急。”

  不仅如此,绍兴低保救助户的口袋里也殷实了一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抓社会救助工作,结合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着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兜底”式保障作用。从2014年2月1日起,越城区行政区域内城镇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580元,同比增长10%,超过上年度城镇职工最低工资的40%;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520元,同比增长15.55%,达到城镇低保标准的89.66%。

  今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省市“一卡通”,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在省级医院住院除自费部分外不用再个人垫资了,很大程度上简化了老百姓的异地就医程序。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裘玮     编辑: 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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