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12月25日讯(通讯员 胡剑飞)俗话说小醉怡情,大醉伤身。现实中有些人喝的酩酊大醉不止伤身还借酒劲伤人,结果犯下重错。柯桥一男子某日凌晨喝酒大醉,回家路上见女子非礼不成对其殴打,还抢走了其中一女子的挎包。
近日,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5月2日凌晨,孙某和表哥一起在钱清高铁附近夜宵摊吃饭。期间,孙某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两人步行回家,路上孙某见前面有两女子和一男子散步。借着酒劲,孙某上前对其中一女子动手动脚。同行男子见状立马上前拦挡孙某,两女子趁机逃脱,随后男子被孙某和其表哥打了一顿。打完人,因表哥告知孙某家中有事,于是两人分开独行。
在走到钱清小马路口时,孙某见迎面有两女子走来,身上带着包。脑子一热,上前打了其中一女子一耳光,被打女子吓得赶紧跑开。于是孙某抓住另一名同行女子并将其拖拽至一旁小路,威胁其不许出声,企图非礼。正在这时,孙某听到小路外面跑开的女子正喊来路人求救。孙某见机不妙,于是抢走女子挎包后逃跑。事后,经鉴定,被抢包内含有现金1000余元等物。
酩酊大醉的孙某随后又在钱清某公园以勒脖、按倒等粗暴手段企图对一女子侵犯,庆幸女子喊叫引来路人,孙某才只好逃跑。受害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晚,通过现场监控以及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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