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4月1日讯(通讯员 陈美珍)网银给转账带来便捷的同时,说不定也会带来麻烦。绍兴市民小李就一不小心,将12.5万元错汇到了他人账户。日前,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手机网银汇错款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2014年12月19日,小李通过手机网银进行转账,由于转账时未仔细核对账户,不小心将钱转入了有过转账记录的李某帐户。发现转错账的小李立即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希望对方返还这笔钱,但李某却不予回应。无奈之下,小李在今年1月5日向绍兴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这笔钱。
经过核实,法院认定小李确实通过网银向李某的借记卡汇入了这笔钱。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害的人。本案中,小李要求李某返还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近日,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返还小李12.5万元。
法官介绍,此类情况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不当得利,法律明确规定应当返还。如果遭遇这类情况,首先要保留好相应证据,以免财产遭受损失,可及时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果碰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作为受益方也应该基于诚实守信原则,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当事人。受益方如拒不归还不当得利,不仅违反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事实上的侵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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