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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抚养孩子 政府将出钱救助
2015年05月11日 08:52

  父母因各种原因无力抚养孩子,政府将出钱救助。记者从柯桥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5月起,那些因家庭、社会或自身等原因陷入困境、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政府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

  近日,家住齐贤镇曙光村的明明(化名)一家很高兴。明明今年10岁,自幼丧父,母亲听力重度残疾,在企业做临时工,生活较为困难。得知这一新政策,村干部第一时间通知明明母亲,并以明明的名义向镇政府和区民政局提交了申请,前两天,好消息传来,明明的申请通过了。这意味着,从本月起到明明18周岁成年为止,政府将每月为孩子发放生活费。

  “按照相关文件,我们对能享受政策的困境儿童专门做了定义。”柯桥区民政局有关人员表示,能享受政策的“困境儿童”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类是重度残疾儿童。前者父母双方均存在死亡、失踪、服刑、重度残疾或长期患重病这五类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其子女可列为困境儿童;后者是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儿童。

  按照相关政策,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现行标准发放救助金,即每人每月910元。重残儿童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类执行,即,已列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就学困难的家庭,按910元的70%标准也就是637元发放;未列入困难户的家庭按照标准的30%发放,也就是273元发放。

  目前,面向全区的第一批申请摸底工作已结束,全区共有108名困境儿童,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人,重残儿童86人。

  为让这些孩子的生活真正得到妥善安排,柯桥区将按照动态管理的方法,实行一人一档,每半年对救助对象开展资格符合工作,同时,还在各村(居)设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员,具体负责落实贯彻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工作。

  区民政部门有关人员表示,首批困境儿童的首次基本生活费将很快发放,各地如果有符合政策的对象,可以尽快联系户口所在地村居。

来源: 柯桥日报     作者: 记者 叶红     编辑: 王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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