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存款纠纷事件,暴露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此,中国银监会6月5日发布20条新规,从制度顶层设计、重点环节防控、客户服务管理、危机处置,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针对近期广受社会关注的存款诈骗、“飞单”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事件,6月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首次专门为“柜面业务”立下20条新规,规范加固银行内控,对开户、对账、账户监控、印章凭证管理、代销业务5个关键环节“打补丁”。同时,强化银行的“双线问责”机制。
在银行众多业务体系中,为何此次专门针对“柜面业务”出台规定?“我们对风险案件进行了多次调研,发现不论外部欺诈还是银行内部舞弊,大部分发生在柜面,涉及的操作风险点多复杂,但根本原因是内控措施不到位。”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邓智毅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他指出,尽管不同风险事件的原因不尽相同,但银行始终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内控建设,及时排查漏洞。
“加固”账户——
对账与业务必须分离
对账不规范、岗位间制约弱、柜面人员“一手清”,是诱发“存款诈骗”的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存款失踪”其实是存款诈骗,即“高息揽存”。从操作手法上看,银行内部员工和外部借款企业相勾结,约定给予客户超高利息,吸引其把钱存入银行,但这部分钱实际上被立即转入某借款企业账户,相当于民间借贷披上了银行存款的外衣。
“正因为不是真正的存款,银行涉案员工会提前和客户约好,让其1年之内或者一定时期内不能查看账户信息。”某国有大银行内部人士介绍说,如果到期企业把钱还上,客户的钱就能被打回个人账户,并获得高额利息;如果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没办法还钱,客户账户就会亏空。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特别强化账户管理,尤其是“对账”环节。“之所以发生存款诈骗,是因为对账出了问题,柜面人员一手清,没有其他岗位人员可以制约他。”邓智毅说。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今后银行必须把“对账”和“业务办理”相分离,职责上要相互制衡。此外,对于短期内资金异动,如大额资金转出,对账人员必要时应上门面对面进行核实。
同时,银行还需加强账户监控,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实时监测。《通知》要求,银行要制定和完善异常、可疑交易核查制度,发现异常交易或潜在风险点,应由独立于前台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核查,设定动态更新风险监测指标和模型。
治理“飞单”——
理财产品销售要录音录像
除了存款诈骗,金融消费者也饱受“飞单”之害。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利用银行的营业场所,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业内人士介绍说,银行员工之所以做“飞单”,为的是不菲的回扣,客户之所以被“飞单”击中,一方面是贪图超高收益率,另一方面是信任银行招牌,觉得“在银行里卖的肯定没问题。”
“有些销售人员不是银行员工,只是混进了网点大厅,私自卖理财,没有被大堂管理人员发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治本,加强银行营业场所管理、员工行为管理、录音录像管理迫在眉睫。
在营业场所管理方面,按照《通知》要求,银行需严防不法分子冒充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从事违法活动。除现金业务外,涉及投资性质的产品如理财产品营销,也需尽快推进录音录像,资料应能完整、清晰可辨别地记录产品介绍、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与反馈等重要环节。
此外,银行还应在网点现金区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资料回放必须能够清晰辨别银行员工和客户的面部特征,显示其办理业务的全过程;录音资料则应完整、清晰记录业务办理过程中双方交流的过程。
在员工行为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家银行,近期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员工行为专项大排查,针对突出风险点,制定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职责操守“底线”,并下发至各个员工。对于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从严追究——
联动查处双线问责
从以往的情况看,“飞单”事件发生后受到处罚的通常只是涉案员工,有的以“临时工”为由将其开除了事。今后,在问责机制方面,《通知》特意强调了“双线”问责,即不仅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问责,也要对管理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追究责任的同时,事发机构所在一级分行需承担查处和整改的第一责任,总行业务条线部门、风险事件查处牵头部门要联合组织查处工作,认定责任。同时,风险事件防控工作也将被纳入绩效考评。
《通知》要求各银行总行,对于风险事件暴露出的、可能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及时向全辖的分支机构发布风险警示,通报典型案例。
“总行的相关制度会直接发到二级分行,即一步到基层。”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董建军对记者表示,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银行还会对员工的日常行为、技术系统层层监督,并强化事后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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