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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穿着囚服,戴着手铐脚镣;新娘怀着身孕带着水果
2015年07月23日 09:26

  昨天上午9时,新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特殊的新人,男的身穿囚服,戴着手铐脚镣,在警察的监护和陪同下,与怀有身孕的未婚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个多小时后,这对新人按照有关程序,办完手续,领到了结婚证书。然后,这名男子又坐上警车回到了在押的新昌看守所。

  据悉,在押犯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新昌还是首例。

  来不及办喜宴,就进了看守所

  新郎叫张明(化名),今年33岁,家住新昌县巧英乡一个偏远的山村。

  2007年的时候,张明曾经有过一段婚姻,与一个比他年龄大好几岁的女孩结婚,并生下一个女儿。后因双方性格不合于2012年离婚。

  张明平时住在新昌城区,认识了来自湖北的女孩高某。两人情投意合,互生爱意。去年底,两人商量着结婚之事,计划先回湖北高某老家办喜宴,然后回男方家,正式登记结婚。

  意想不到的是,2015新年前夕,张明出事了。因为容留他人吸毒被新昌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被判处7个月的有期判刑。

  而此时,高某却怀孕了。

  “怀孕已有7个多月了,因为没有结婚证明,准生证也不能办理。”再过一个多月高某就要临盆,如果没有准生证,这就意味着孩子属于计划外生育,出生后无法办理户口。

  恰恰这个时候,巧英乡政府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得知这一情况,立即与新昌看守所进行联系。看守所领导十分重视,根据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办理结婚手续相关规定,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同意张明办理结婚手续。

  带来喜糖和水果,“婚礼”蛮温馨

  张明做梦都想不到,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他居然也能办理结婚登记。

  昨天一大早,张明早早地起床就在等待家人的到来。他的舅舅来了,带来了一大袋喜糖,高某也来了,给他买来了荔枝、桃子等水果。随同来到婚姻登记处的,还有他们的朋友和亲戚。

  “你先吃点水果吧。”高某拎着水果递了过去,张明一脸开心,吃完水果,关切地问:“家里宽带装了没?没装啊,那你去装一个吧。”

  因为张明出事,高某一个人也不住在城区了,搬到了巧英乡的公婆家。

  “等你回家再说吧,反正你也快出来了。”

  张明既愧疚,又高兴。再过50天,他就可以刑满释放。对于他来说,回家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张明很是开心,一面叫人给工作人员发喜糖,一边问监护他的警察:“我能不能带点喜糖回去?”征得同意后,张明抓了几把喜糖往裤袋里塞。

  办完结婚手续,新郎表示要好好改造

  今年9月12日,是张明出来的日子,而他妻子的预产期在9月5日左右。

  “我回家时,估计可以看到孩子了。”张明一脸憧憬。

  填表、拍照,拿到了两本大红结婚证书,然后他们又来到另一个办公室,填写了《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婚育情况承诺书》。工作人员说,填完这表后,他们就可以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了。“平时你要多注意身体,及时去医院检查。”张明叮嘱着妻子。

  昨天上午10点多,张明办理完所有手续。他表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和准生准,孩子出生就能落实户口,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一定要安心服刑,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与家人团聚。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记者 潘丽萍 文/摄     编辑: 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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