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不修车,却让人开着“已负伤”的车子伪造事故现场,这种做法背后是骗取保险理赔金。
昨日上午,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汽车骗保案,保险公司定损员伙同汽修厂老板等6人,在短短两年时间内,竟伪造了60余起假车祸,最终骗局被识破,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多次出险理赔车主竟不知情
2013年3月的一天上午,王吉利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吃惊不已。
“车牌号为浙DXXX的车,是你的吧?”“是,有什么问题?”王吉利一头雾水。警察出示了一份《交通事故情况说明》,“本人王吉利,2013年3月X日X时X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浙DXXX的轿车在XX路,与他人车辆相撞,造成车辆左侧受损的交通事故。报案人王吉利。”
“不是我签的名,我也没有在那里出过事故。”王吉利急了。
警察问他是否遗失或出借过身份证和驾驶证,王吉利很肯定地摇了摇头。
“那你有没有将证件交给汽车修理厂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这一问,让王吉利想起一个人来。“他叫余新民,我的车都在他那里保养的。”余新民是柯桥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小老板,能说会道,做事情很讲义气。一次,王吉利的车出事故,余新民给他介绍了在绍兴某保险公司做定损员的赵军良,“我把车辆保单和驾驶证、身份证都拍了照,发给了赵军良,他帮我处理了车辆维修和理赔的事情。”
紧接着发生的事情,让王吉利倒吸了一口冷气。警察又拿出了两份写着“浙DXXX”车牌号的《事故情况说明》,上面仍然有他的签名。“这些事故我根本不知道,上面都不是我的签名。”
4月21日、6月26日,王吉利看着“事故”发生的日期,想起那段时间车子正好放在余新民的修理厂做保养。“我想给车做一下保养,就放在他那里了,三四天后他还亲自将车送到我家楼下。”
“你有没有委托余新民或者赵军良办理过车辆保险理赔?”“没有!”王吉利看着警察递过来的一张《付款委托书》,意识到自己的身份被人冒用了。在那份委托书上,王吉利成了保险人,余新民成了“委托代办人”,定损员就是赵军良,王吉利“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被汇入了赵军良所在保险公司的“赔款”。
自己的车居然出了那么多次“事故”,保险公司汇了自己都不知道的“赔款”,王吉利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一场假车祸多人得利
随着警方的调查,一桩又一桩“车险骗保案”被不断复原。不光是汽修厂与保险公司定损员串通,还有一些车主也助纣为虐,参与骗保。
车主参与骗保有什么好处?赵军良在庭审时交代,刚开始骗保,是因为好朋友的车子零件需要更换。“自费要挺多钱的,如果造个假车祸,定一下损,钱就能由保险公司出,车子就能免费修。”出于哥们义气,赵军良便帮朋友摆了个假现场,托相熟的汽修厂开了辆待修的车进行“假撞”,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
就此一次“假撞”,车主便从保险公司获赔1.6万余元。扣除事故车修理费后,赵军良、车主和汽修厂老板便一起分赃剩余的数千元保险理赔款。
人的贪婪是无底洞。之后,赵军良等人故技重施,连连得手。
在赵军良所属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一份《虚构交通事故一览表》中,从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赵军良作为定损员共出现了40多次,其同事王某也高频率地出现在了多起“事故”中。
这引起了保险公司的怀疑,最终报警。经过调查,案件水落石出。
车主如何防范被理赔
“我贪图小便宜赚点小钱,法律知识也不太懂,现在非常后悔。”在庭审现场,赵军良忏悔道。据查,赵军良与余新民等人结伙诈骗60余起,共涉及骗保金额40余万元,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案虽告一段落,但作为车主,又该如何防止被骗保?
浙江亿旺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敏认为,汽车保险诈骗的查处难度目前依然较大。熟知汽车保险理赔程序的定损员或汽修厂工作人员,通过一定途径获得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保险公司人员出具的定损材料,作为保险公司很难对事故的真伪进行判定。这样一来,那些伪造的交通事故也就比较容易获得理赔。
王律师建议,车主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及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先致电保险公司,并对受损部位进行拍照留证,维修时尽量选择4S店或正规修理厂,避免不法人员对车辆伪造二次碰撞进行骗保,维护自身利益。(除律师外,其余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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